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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低保政策重大调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低保申请资格 ​

    信息发布者:新竹叶村
    2017-12-16 18:49:46   转载

     农村低保的出发点,为了保障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,农村低保的发放领取出现了一些乱象。为了整治农村低保乱象,国家对农村低保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,规范了评定标准,严格了审核标准,加大了清查力度,以确保做到“应保尽保,应退尽退”。

    农村低保政策重大调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低保申请资格

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户,直接取消低保申请资格。

    1,银行存款有价证券、债券的总值。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的

    2,拥有2套(含)以上房屋,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,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的。

    3,拥有商业门面、店铺的。

    农村低保政策重大调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低保申请资格

    4,拥有机动车辆、船舶、大型农机具、工程机械的

    5,拥有注册,企业、公司的。

    6,3年内修建过自住房、购买过商品房、高标准装修过现有住房的。

    7,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,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的。

    农村低保政策重大调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低保申请资格

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户,不允许申请农村低保。

    1,家庭人均纯收入,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。

    2,家庭成员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

    3,家庭成员有现任村“两委”干部的。

    4,家庭成员有在国外自费就读、以及高收费就读的。

    农村低保政策重大调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取消低保申请资格

    5,拥有三万元以上存款或三万元以上机动车辆的,的

    6,子女有赡养能力,但因未尽赡养义务致贫的。

    7,有可耕种的土地,但因常年抛荒撂耕致贫的

    8,种植大户、养殖大户、以及其他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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